保卫处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制订并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校园安全的宣传教育及安全培训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校园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预防和制止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防范涉恐涉暴事件发生。
四、负责学校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校内各单位各类安全责任人,组织全校性安全检查,指导并督促校内各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五、负责校园活动的安全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举办的校园重大活动及重要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影响校园稳定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对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八、负责校园安全形势研判,做好校园治安、交通、消防防控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
九、统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校园秩序,负责校内临时摆摊设点的审批,负责对在校园内承包项目、工程施工以及从事其他工作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十、负责教工、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
十一、负责对服务外包保安队的指导、监督、管理及考核。
十二、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