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恐怖暴力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校及周边实施恐怖袭击,给学校师生和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恐怖袭击事件。当发生上述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各有关负责人快速组织、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
在属地政府、公安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学校统筹反恐防暴指挥、部署、协调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综合协调
学校反恐防暴指挥机构报请属地政府协调驻地武警部队、公安机关等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开展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反恐防暴指挥部
当发生恐怖暴力袭击我校校园时,成立学校反恐防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
成员:党政办、保卫工作部、后勤管理处、琶洲校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处、宣传部、资产装备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工作部,负责全校反恐防暴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工作部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指挥部指示和部署,指挥、协调指挥部二级单位反恐防暴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及应急处置方案;办理指挥部文电,起草相关简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相关二级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
1.紧急救援组
成 员:由保卫工作部、琶洲校区相关工作人员、保安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及时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待有关部门人员到位后,由现场指挥中心负责协调,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做好现场抢救工作。
2.治安保障组
成 员:由保卫工作部工作人员、驻校民警、保安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播放防恐、反恐报警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待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到位后,配合政府部门人员落实执法警戒措施。
3.卫生救护组
成 员:卫生所、社区医院驻校医生
工作职责:进行简单急救,安排120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受伤、抢救情况。
(二)反恐防暴指挥机构
建立健全相应的反恐防暴指挥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三)专家队伍
邀请市、区公安机关反恐防暴应急工作专家组现场会商,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应急响应与措施
(一)应急事故处理原则
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根据事故的性质,协调各部门力量,果断处置。
(二)当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时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处置措施:
1.听到防恐、反恐报警声后,应立即启动一级预案处置,确定指挥部成员中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现场处置工作。最小应急单元、保安、各工作小组与歹徒进行盘旋,争取获得时间上的拖延。指挥部了解事故情况后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报警、119消防和120医疗救护。
2.立即停止各类教学等活动,各二级单位将师生员工疏散至安全区域。
3.政府相关救援部门到场后,各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协助。
4.保安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刻封闭现场,设置隔离线,组织专人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在校园及周边进行巡逻控制。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提供线索。
(三)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工作小组撤离现场。
四、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
1.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反恐防暴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制定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更新。
2.反恐防暴应急科普宣教制度
将反恐防暴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常态化,大力组织开展反恐防暴应急知识宣教活动和反恐防暴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众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把反恐防暴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反恐防暴安全教育。
(二)队伍保障
1.抢险救援队伍
加强反恐防暴救援队伍建设,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反恐防暴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联动协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2.最小应急单元
建立最小应急单元,开展反恐防暴日常训练、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掌握必要的反恐防暴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反恐防暴应急救援能力。
(三)物资保障
建立反恐防暴物资储备库,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