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第33个全国消防日主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    2024/11/08      · 平安在路上 青春正当时(系列之四)    2024/10/28      · 学校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    2024/09/20
应急处置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

  • 邮编:510725

  • 电话:020-32083029

  • 黄埔校区警务站电话:32081608

  • 红山派出所报警电话:82191027

  • 琶洲派出所报警电话:84455816

  • 火灾举报电话:32082361

当前位置: 首页>>应急处置>>正文
广州航海学院防溺水应急预案
  审核人: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防溺水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溺水事故损失,维护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校内的溺水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师生员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在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校内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二、组织体系

(一)防溺水应急指挥部

成员:党政办、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琶洲校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处、宣传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公共体育教学部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负责全校防溺水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指挥部指示和部署,指挥、协调指挥部二级单位防溺水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事故和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及应急处置方案;办理指挥部文电,起草相关简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师生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师生员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向指挥部报告,学校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

1.防溺水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制定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更新。

3.防溺水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将防溺水应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大力组织开展防溺水应急知识宣教活动和溺水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要把防溺水知识教育纳入开学安全第一课内容,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二)队伍保障

1.抢险救援队伍

加强防溺水救援队伍建设,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2.志愿者队伍

建立防溺水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溺水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溺水应急救援技能,增强溺水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3.物资保障

建立防溺水物资储备库,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学校人工湖和游泳池、跳水池配备足够的救援设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后勤保障。    

上一条:广州航海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下一条: 广州航海学院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关闭窗口
 

广州航海学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808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