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做好学生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避免学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遵循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建立规范的食物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二、组织体系
成立广州航海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校工会、校团委、琶洲校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组成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工作。
(一)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小组
成 员: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校工会、校团委、琶洲校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内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理应急工作;
(2)协调好学校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资金、物质、设备等进行应急处理;
(3)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4)协助学校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三、运行机制
(一)事故报告
当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食堂经理报告,食堂经理立即向后勤管理处报告,并叫停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设备设施、现场。后勤管理处应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确定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部门分工合作。应急小组在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个小时内向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人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医疗救援
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医务所校医赶到现场组织施救,对现场进行取样,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后勤管理处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将病人送至医院救治。
(三)现场处置
保卫处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人员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稳定。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党委宣传部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剩余食物或者可能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采集病人的吐泻物,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检验。
(四)消毒处理
在经过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食堂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容器、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五)事故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故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